时间:2023-10-23 15:12 来源:神池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为巩固拓展我县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在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全面实行“乡招村用"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49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东湖卫生院等3个乡镇卫生院专项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性质、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的乡镇卫生院有东湖乡卫生院1名、八角镇中心卫生院1名、贺职乡卫生院1名,共计3个单位、3名村医。招聘的具体单位、性质、岗位等详见《神池县2023年“乡招村用”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 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需为神池县现有在岗村医,且只能报考现服务村所在的乡镇卫生院。
2.学历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医学专业且具有医师(助理)执业资格,具有中医医师(助理)执业资格人员可不受学历限制。
3.年龄要求: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男性45周岁以下(即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资格证要求:需具有医师执业资格证或医师(助理)执业资格证。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在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全面实行“乡招村用”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49号)文件规定“此项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其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规定的合格线(即考试成绩需达到本县本次实考考生的平均分数线及以上)。”,无人报考的岗位予以取消。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神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enchi.gov.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名人员只能报考现服务村所在的乡镇卫生院。
2.报名地点
神池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三楼。
3.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5 - 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人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医师(助理)执业资格证或中医医师(助理)执业资格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所在服务村两委出具的乡村医生在岗证明(此证明由服务村两委出具,所在乡镇卫生院及县医疗集团加注审核意见并盖章)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版红底正面证件照6张。
(2)报名人员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填写《神池县2023年“乡招村用”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所填写的毕业学校、时间、专业等要与毕业证相应内容一致。
(三)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审查由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报名后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领导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认真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未通过审查的,应准确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报名时,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通过神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enchi.gov.cn/)查询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其他相关信息,请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合,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四)笔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时间120分钟。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或笔试。参加笔试时考生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身份证要与报名时所用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笔试。
(五)体检与考察
对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根据考试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费用考生自理。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可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 对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最多递补2次)。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神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enchi.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招聘岗位、招聘数量、专业要求、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学历(学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
通过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县人社局,县人社局以正式文件批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报县人社局审核盖章。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聘用后本人仍须在村医岗位工作。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咨询电话:
0350—4243075 神池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监督电话:
0350—4243041 神池纪检委
0350—4243055 神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0—3333625 忻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神池县“乡招村用”招聘乡镇
卫生院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附件:
1、神池县2023年“乡招村用”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2、神池县2023年“乡招村用”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