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8 11:34 来源:神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了促进神池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规范投诉受理、处理程序,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畅通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举报渠道,现将神池县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举报渠道进行公布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中小企业就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或者迟延支付货物、工程、服务款项提起投诉。其中:投诉人,是指认为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违反合同约定拒绝履行付款义务,或未在合同约定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向其支付货物、工程、服务款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提起投诉的中小企业。被投诉人,是指因与中小企业发生货物、工程、服务款项争议而被投诉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
二、投诉材料
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容:
(一)投诉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复印件)、企业规模类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二)被投诉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类型、企业规模类型、住所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具体的投诉请求以及相关事实、证据材料;
(四)投诉事项未被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等社会调解机构受理或者处理的承诺。
投诉材料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投诉举报渠道
神池县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举报渠道
区域 |
地址 |
邮编 |
邮箱 |
电话 |
神池县 |
神池县府东街政府大楼四层 |
036100 |
scxgbbfqy@163.com |
0350-4243065 |
神池县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