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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池县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3-06-28 20:16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我县清洁取暖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完成我县清洁取暖目标任务,指导各乡(镇)扎实推进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神池县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我县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构建组织有力、协调顺畅、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落实机制,因地制 宜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全面完成我县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备案任务,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清洁、温暖过冬。

  二、出台目的

    2023年采暖季前,全面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年度目标任务,县城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实现“禁煤区”散煤清零;平原农村地区、川区谷地清洁取暖覆盖率达60%以上。完成建筑节能改造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我县2021-2023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备案任务。

  三、主要内容

  (一)全面完成清洁取暖改造计划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国网神池供电公司要根据全县统一部署和各自目标任务,结合时间节点要求,倒排工期,按月量化工作任务,有序安排施工,及时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存 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根据财政情况给予工程建设补贴,确保按期完成工程改造任务,在采暖季前,具备通电通暖等使用条件。

  (二)全面完成建筑节能改造计划

  县住建局要按照忻州市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印发<忻州市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忻清洁办发(2021)5号)要求,统筹安排部署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城区确保改造后能效水平提升30%以上,减少取暖季居民房屋热量流失,确保清洁取暖改造效果。

  (三) 建立和完善清洁取暖改造

  用户台账式管理以用户信息、取暖路径、设备选型、实施进度、验收台账等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确村确户、设备选型、工程推进、验收管理等台账,逐步实现台账管理电子化、信息化。

  (四)培育清洁取暖运营管理市场主体

  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清洁取暖投资、建设和运营,逐步实施清洁取暖产业化管理,培育具备采暖能源交易资源的清洁供暖服务运营企业。鼓励企业和居民节能降耗,降低取暖成本,构建"企业为主、政府监管、居民可承受"的运营模式。

  (五)做好各类清洁取暖能源保供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清洁取暖改造户数,结合气候条件、能源供需和能源价格变化等情况,在做好电力稳定供应的同时,采购和储备洁净煤、生物质等燃料,保障群众清洁取暖用能需求。

  (六)进一步优化完善补贴政策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部门要加大筹措资金力度,在 保持现有补贴政策延续的同时,进一步调整和完善补贴政策,统 筹落实建筑节能改造资金。要保持不同取暖路径居民用能价格接近,消除农村居民顾虑,补贴政策要向低收入和弱势群体倾斜。

  相关文件:神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神池县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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