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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系统违规借调人员长期享受基层补贴,违规调入卫生监督所(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19-12-26
信件内容 乡镇卫生院部分人长期违规借调到县医院、卫计综合行政执法队、卫健局,未履行正规借调手续,有的人“两头不见人”长期吃空饷,借调到县城的人一直享受基层补贴,严重违规。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市县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整合和人员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深改办发【2019】14号)文件精神,“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人员实行只出不进”,部分人借清理借调人员之机,违规调入各个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属于严重违规。 我们乡镇卫生院承担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重,人员严重不足,给工作带来很大困难,请县长制止违规行为,保证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在编在岗,服务于基层。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2-10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针对您信中所提问题,现回复您如下:

    收到来信后,神池县卫健局十分重视,专门召开局务会议进行了研究,报请县领导同意,出台了《神池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关于卫健系统规范借调人员管理的通知》(神卫健函〔2020〕60号),决定:

    一、对本系统借调人员全面清理规范,先由借调单位摸底自查,再全面集中清理。在全面摸底自查的基础上,借调单位有空编且借用人员符合调动的:先经借调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在编办编制核定的基础上,对符合调动条件的借调人员请示县领导同意后,由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在2020年3月底前办理调动手续;借调单位有空编但暂不能调动的:借调单位和借用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借调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卫健局备案;借调单位无编且借用人员未履行借调手续的:借调人员必须在2020年3月底前全部返回原单位工作。对未能按时回原单位工作的借调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借入、借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借调人员。

    二、规范借调程序。全面清理规范工作完成后,卫健系统内各相关单位确因重大工作任务或其他工作需要借调工作人员的,要从严控制数量,严格按程序审批。

    三、强化工作管理

    1.借调坚持“三不借原则”:一是乡镇和乡镇之间不借调;二是试用期内干部不借调;三是有问题线索不借调。

    2.经批准的借调人员借调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超过期限继续借用的必须重新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3.借调人员行政手续、工资福利等由原单位负责;乡镇工作人员借到县级及以上单位工作的,从借出之日起停发乡镇补贴;县直机关各单位有特殊岗位津补贴的,停发借出人员此项福利待遇;是党员的在借用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借调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借调人员需参加借调单位的年度考核、推荐考察。

    4.借调坚持谁借谁负责的原则,从借出之日起,借调单位对借调人员与本单位人员统一管理,并对借用人员的人身安全、日常工作全权负责。决不允许私自将借用人员向第三方借出。

    四、强化工作纪律

    1.严肃工作纪律。对清理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漏报、清理不彻底的,一经査实,予以通报。对今后不按程序审批,自行借调人员的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严守规章制度。借用人员无故在借用单位签到器连续半个月不签或累计一月不签到的财政供养人员,视为擅自脱岗,按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从严处分。

    3.组织专项检查。此次全面清理规范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卫健局将随机对各单位借调人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神池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0年2月7日